庭审小记
说说律师的庭前准备。
前两天在某法院出庭,我代理第二被告参加诉讼主要目的是方便法院查清事实,因此我的代理任务相对轻松,有种超脱的感觉。
原告与第一被告则因为事实与责任问题发生了激烈的争议。第一被告否认了原告有关案件事实的陈述,而其在公安机关承认了相关事实。法官问第一被告,你为何否认已经承认过的相关事实?第一被告说笔录内容绝大部分都不是真实的,是办案人员的写好了让我签字的,我头昏,看不清字迹就胡乱签了。法官问具体哪些不属实,你指出来。第一被告说,笔录是手写的,我不认识。年轻的法官当场就来了劲儿,说那我一句一句读来你听,看到底哪一句不属实,我们记录在案。笔录有点长,法官读了一会儿,说后面的由你的代理律师来读。第一被告的代理律师不得不服从,但越读越慢,声音越来越小,不时跟第一被告小声嘀咕着,法官见状马上打断。也许是觉得这样审下去太多拖沓,没有多大意义,法官改变主意,不让读了,决定直接根据证据规则认定相关事实。
就为读笔录一事,一来二去的耽误了不少时间,原本半天就可以完成的庭审硬生生拖了一天。
这是庭审中的一个小小的插曲,但有值得总结的地方。显然第一被告庭前与律师沟通不足,缺乏必要准备,他明知笔录存在,庭审中要否认就要在庭前准备好合理的理由,不能笼统的说证据是假的,乱写的,不然在遇上较劲的法官,就会被搞得灰狼狈不堪。
庭上三分钟,庭下十年功,庭前准备越充分,庭审进行越顺畅。特别是律师认为案子简单权利义务清楚的案件,越容易疏忽大意,以为不需要怎么准备,凭经验可以一步到庭轻松搞定,说不定庭审中就突然出个什么幺蛾子,让你阴沟翻船,到时候就悔之晚矣,对此,笔者也有过血的教训。